根据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(信院字〔2017〕177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0〕142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0〕145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0〕146号)和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,推荐68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可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者提出书面申述。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2022年10月2日下午17:00至10月7日下午17:00(节假日正常上班)
电子邮箱:yjingjingpsych@163.com